2019—2020學年上期期末語文、數學 分項測試實施辦法 根據我校《考試改革試行方案》,結合學期教學實際,本著有利于學生基礎知識的掌握和能力的提高,使分項測試活動更趨有序性、合理性和實效性,特制定本辦法。 一、測試內容 語文分為:朗讀、背誦,查字典、寫字,聽話、說話,基礎知識(含閱讀),作文,共八項。后兩項閉卷。 數學分為:口算,計算,基礎知識(含應用題),口頭分析應用題,實際應用(含動手操作),共五項。前三項閉卷。 二、測試時間 2019年12月3日—2020年1月10日 三、領導小組 組 長:董中貴 副組長:張永生 谷瑞娜 鞏曉燕 組 員:鈕 輝 龐 琦 李新伍 謝迎瑩 潘淑娟 黃偉成及語文、數學教研組長 四、測試方法 (一)第一階段:自測 1.教師要嚴格按照《考試改革試行方案》中的要求,科學、合理地設置自測時間,并提前告知學生復習、準備。自測做到分散時間,分項考試,等級評定,學生參與。 2.為了讓全體學生在每個項目測試中都達到理想的等級標準,準許對自測成績不滿意的學生申請復習再考。在學校抽測前,通過延遲評價,促進每個學生對本學期知識的掌握和理解,達到一定的等級標準,而不是一測定結果,使學生在學業(yè)上得到充分發(fā)展。 3.認真組織,嚴格按照要求,準確評價。 (二)第二階段:抽測 為了檢測分項自測的有效性,學校期末統(tǒng)一時間對各學科各年級自測情況進行抽測。 1.抽測學生名單的確定 按照各班各項自測上報表格,在優(yōu)秀、良好、合格等級中按相應比例,電腦隨機抽出20%的學生參加學校測試。 2.抽測時間及測試人員安排 學校統(tǒng)一安排,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教研組且予以張貼公布。 3.抽測項目 (1)語文 ①一、二年級:采用“2+1”形式 必測項目(2項):寫字、基礎知識。 選測項目(1項):在朗讀、背誦,聽話、說話四項中由各年級教研組長抽取其中一項。 ②三至六年級:采用“2+2”形式 必測項目(2項):作文、基礎知識。 選測項目(2項):在查字典、寫字,朗讀、背誦,聽話、說話六項中由各年級教研組長抽取其中的兩項。 (2)數學 ①一、二年級:采用“2+1”形式 必測項目(2項):口算、基礎知識。 選測項目(1項):在口頭分析應用題、實際應用兩項中由各年級教研組長抽取其中的一項。 ②三至六年級:采用“1+2”形式 必測項目(1項):基礎知識 選測項目(2項):各年級教研組長先從口算和計算中抽取一項,再從口頭分析應用題和實際應用中抽取一項,共兩項。 4.命題要求 由教學領導及骨干教師組成命題組,依據課程標準、教材和《考試改革試行方案》要求,參考自測題庫命題,內容盡可能全面科學地評價各學科學期教學質量。 5.測試要求 ①語文學科的查字典、寫字、聽話、作文、基礎知識,數學學科的口算、計算、基礎知識均采用規(guī)定時間閉卷進行。年級輪換監(jiān)考,由監(jiān)考年級教師負責批閱試卷,并對每位抽測學生做出等級評價。 ②語文學科的說話、朗讀、背誦和數學學科的動手操作、口頭分析應用題均采用分組測試、師生共評的方式。被測學生隨機分為四到五組,每組評委分別由教師和本年級測試學生組成,測試學生應事先進行針對性的培訓。根據學生的參試情況,依據《考試改革試行方案》相關項目標準,現場給學生以公平、公正的等級評價。
附件:1.語文分項自測安排表 2.數學分項自測安排表
2019年11月28日
附件1 2019-2020學年上期語文分項自測安排表 2019年1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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